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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提案》(第84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0-08-21 浏览次数:310

武春光、易朗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您提出的一些建议已纳入我局整体工作计划之中,现将我们即将采取的措施向您汇报: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市教育部门已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统推评估考核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学生传染病防控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已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学生巡检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消毒制度的制定工作。各校(幼儿园)进一步健全目标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明确学校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要求,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二、加强校医配备和管理。为尽快解决我市校医严重短缺问题,市教育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照每校至少一名校医,寄宿制学校或办学规模较大学校两名校医的配备原则,计划于2020年招聘校医,各县区教育部门也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区域校医招聘工作,进而增强教育部门卫生保健人员力量,健全卫生保健管理体系。

三、强化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全市各学校将通过“开学第一课”邀请属地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医护人员,对师生进行防疫知识、卫生知识宣讲。各校(幼儿园)开足开好卫生知识教育课程,普及卫生知识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聘请权威的传染病专家进校园,对师生进行卫生知识专题讲座与辅导,培养师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让师生深刻了解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早宣传”“早预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防控能力。我们按照国家、省文件要求,对全市在校生进行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做到及时检查、及时发现、及早治疗。各校(幼儿园)加强对校内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与自纠,督促校医、班主任定期参加线下、线上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校医、班主任的学校传染病防控能力与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3月16日,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盘锦市高级中学举行了全市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观摩现场会。截至3月20日,全市110所学校全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实战演练,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意识,建立健全传染病的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实际完善应急预案4 月6日起,已开始组织专人进行校园卫生清理和消杀工作。此外,全市各高中和初中已经全部配备门式红外线测温设备或便携式红外线测温设备,每个班级均配备了额温枪体温计。酒精、84消毒液等物资储备量已能够满足开学后两周使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师生员工在开学时全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五、联合卫生部门,多渠道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卫健部门就疫情应对工作组织召开调度会议10余次。3月16日在全市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观摩现场会,市卫健委刘海涛副主任对演练进行指导点评。3月22日在中心医院开展的全省卫健与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桌面推演,教育部门全程参与并配合。各级各类学校均联系属地疾控或医疗单位,确定两名以上人员,指导培训、督促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教育部门计划与卫计部门分工协作在每学期初对学校卫生工作采取抽查方式进行一至两次督查,把握情况,预防为主,同时下发督导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教育系统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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