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测试顺利完成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的通知》的部署要求, 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测试工作于5月26日在全国进行并顺利完成。
此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我国第二次在国家层面开展的教育质量监测,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5个样本县(市、区)6526所中小学的近19.2万名四、八年级学生参加了测试,近6500名中小学校长、七万余名语文、音乐、美术及班主任教师接受了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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