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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二年级非纸笔测试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浏览次数:876

盘教通〔2022〕13号

各县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小学:

现将《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二年级非纸笔测试评价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盘锦市教育局

2022年3月7日


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二年级非纸笔测试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六严格”》等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中“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的部署要求,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教材为基础,遵循基础性、全面性、活动性、开放性、融合性的原则,加大对评价方式、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及评价工具的改革力度,纠正“唯分数论”,在评价中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自信,真正发挥评价的教育和导向功能。

二、评价对象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

三、命题原则

命题要严格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双减”导向,遵循学生认知规律,着眼于学生终身发展,注重多元化、科学化、趣味化、差异化,全面考查评价学生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学业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要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突出学科与学段特点,体现学科素养,注重学习过程、良好习惯和意志品质的综合评价。测试内容以学科课程标准要求和现行教材内容为依据,强化所学知识的运用,以发展学生思维,提升学生素养为目标,开展分项等级评价。

语文:包含拼音、识字、写字、朗读、背诵、口语交际、课外阅读七个方面,要在写字、朗读等方面体现语文习惯培养的反馈与评价。

数学:包含口算、数学表达、实践操作、综合应用四个方面,要体现数学思维与基本数学习惯的反馈与评价。

道德与法治:采用过程性评价和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相结合的方式。从儿童生活实际出发,创设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让学生参与、体验、感悟、行动,检验是否引发真实道德情感及良好道德习惯和品质形成。

科学:知识+操作。知识包含教材中必备的科学知识,操作包含体现科学态度、科学观念、科学思维、科学探究等学科核心素养的科学小实验、科学小制作、创意设计等。

体育:知识+技能、良好体育卫生、体育锻炼习惯。知识为教师课堂教授学生的相关体育知识,如体育安全常识等;技能包括踢毽、跳绳、投掷(沙包)、跑步、广播操等。要体现能够自主参与和完成体育运动以及欣赏体育赛事的能力。

音乐:知识+技能。知识包括音乐基础知识,音乐欣赏知识与相关文化等;技能包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等。

美术:知识+技能。知识为美术基本知识和自然景物、美术作品欣赏等;技能包括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综合·探索四个领域的审美水平和造型能力的反馈与评价。

劳动:包含清洁与卫生、收纳与整理、烹饪与营养、生产劳动等四个方面,要在劳动实践过程中体现劳动核心素养的反馈与评价。

德育:德育评价要融入到各学科之中,以学科融合形式体现。如语文学科在口语交际和口语作文中渗透体现爱祖国、爱家乡、爱英雄人物等,体育学科测试中渗透意志品质的考核。

五、测试形式

测试可以采用“闯关”“游园”等多种形式,融基础性、学科性、知识性、趣味性、开放性等多种元素于一体,在游戏式、参与式、互动式的测评活动中,对学生知识与能力进行全面综合考查。

六、结果表达

测试结果分为单项测试评价结果和学科综合测试评价结果,以A+、A、B+、B、C五个等级呈现。

1.单项评价。

根据学生在学科单项测试中的表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可以用“星星”多少来表示(五颗“星星”为满“星”),对应A+(5颗“星”)、A(4颗“星”)、B+(3颗“星”)、B(2颗“星”)、C(1颗“星”)五个等级。

2.综合评价。

依据单项评价结果对学生进行学科综合评价。将学生单项评价所获得的“星星”数相加,以所获得的“星星”总数多少确定综合评价等级。

以数学学科为例,可设置口算、数学表达、实践操作、问题应用四项,每项评价满“星”5颗,学科综合评价满“星”20颗。学科综合评价等级可参考如下规则进行确定:

A+(18—20颗“星”)、A(15—17颗“星”)、B+(12—14颗“星”)、B(9—11颗“星”)、C(8颗“星”及以下)。

七、结果反馈

依据学生测试情况填写非纸笔测试反馈卡,卡片包含各测试学科单项评价结果和综合评价结果。同时,建议班主任要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及测试结果,在非纸笔测试反馈卡上做出综合性评语。评语要具有针对性,体现发展性,注重激励性,要向家长全面反馈学生的成长变化。

本指导意见仅供各县区、学校在组织一、二年级学生期末非纸笔测试时参考使用。各学校可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非纸笔测试方案,并报本级义务教育考试审核专家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相关链接 :《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二年级非纸笔测试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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