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小学(幼儿园)“推门听课”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打造常态化高效课堂,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与改进全市中小学校长听评课工作的实施意见》(盘教发〔2018〕31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推门听课”活动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三、评价内容、方式与结果运用
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一要提高认识。各县区教研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推门听课”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实施方案》。二要建立机制。各县区、各中小学校要制定本县区、本学校“推门听课”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教研部门和学校常规管理之中,常态化实施。三要强化督导。各县区要加强对“推门听课”工作的督导,及时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市教育局也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深入各基层学校,通过座谈、问卷、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
解读人:赵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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